7月7日,《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通知明确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在金融开放创新领域,其中之一是“知识产权证券化”。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有助于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交易及运用,有助于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过程中的“融资、交易、运营”业务链条,拓宽轻资产运营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打开了另一扇门。
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驶入“快车道”事实上,对于支持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从中央到地方,长期以来一直都持鼓励态度,并且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
2015年3月份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意见》,在“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方面,提出“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
此后,多个文件中都对此有所明确。最新的是今年5月份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依法依规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积极复制借鉴现有成熟经验,以产业链条或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基础,支持构建底层知识产权资产;完善知识产权证券化配套扶持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这一系列的密集政策红利,为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创新发展和实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让企业获得融资款项,实现“知产”变“资产”,使企业的专利权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真正发挥自身知识产权的价值。
与此同时,还有地方政府拟立法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深圳市拟将以政府奖励的方式,推进以知识产权运营未来收益权为底层资产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值得欣喜的是,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快速发展,“让纸变成钱”的案例不断涌现。这些知识产权证券化案例在知识产权证券化探索中具有不断进阶的典范意义,均可以作为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范本。比如,今年3月份,由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和深圳高新投发起的“南山区-中山证券-高新投知识产权1期资产支持计划(疫情防控)”,是全国第一只百分百服务战疫企业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去年9月份,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发行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兴业圆融——广州开发区专利许可资产支持计划”,完全以民营中小科技企业专利权许可费作为基础资产。
为科技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知识产权证券化为促进高新技术转化,推动科技进步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手段,为知识产权运用提供了新的模式,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全新的融资模式。
“中国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加速转换之际,亟需加大对高新技术、科创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财信国际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伍超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但当前国内金融供给以提供实物抵押品的银行信贷为主,间接融资占比长期保持在80%以上,而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以知识产权和人力资本等轻资产为核心资产,无法提供与现有信贷融资需求相匹配的抵押品,因此发展和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有望在融资层面支持高新技术和科创企业发展,并降低融资成本。
对此,他进一步解释称,在融资成本方面,由于知识产权证券化具备完善的交易结构交易结构、信用增级技术和以知识产权这种优质资产作为底层偿还资产,使ABS能获得较高的信用等级,降低发行融资成本。因此,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既利当下更惠长远。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知识产权证券化首先有利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企业提供便宜的融资方式。
对此,他解释称,传统融资方式中,银行在选择是否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主要关注企业的实物资产。知识产权证券化是将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移转到特设载体,经过重新打包和信用增强后再市场上发行。其主要依据的是知识产权的预期现金流入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知识产权证券化将知识产权与企业本身分离,突破了传统融资方式的限制,为知识产权较多的科技类中小企业提供了更便宜的融资方式,降低了融资成本。”陈雳说。
其次,有利于提升信用等级,降低融资成本。知识产权证券化属于ABS融资模式,是将完善的交易结构、信用增级技术和知识产权本身这种优质资产作为本息偿还的基础,从而使得ABS能够获得高于企业本身的信用等级,从而达到更高的信用评级,降低融资成本。
“从金融开放的创新来看,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推动是大势所趋,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益学金融研究院院长张翠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资本市场近几年的发展来看,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推动非常明显,并且不断强化,这有利于降低企业的一些风险,同时也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她进一步表示,实际上,企业越是有一定的产权,就越是有足够多的专利,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话语权都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所以,从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背景下去考虑,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非常重要,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