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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业秘密?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商业秘密 :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非法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述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处罚依据: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恢复名誉、荣誉等。

  (二)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规 定,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违法者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对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